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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模块是通信网络中的“神经元”,承担着光电信号转换的关键功能,广泛应用于数据中心互联、电信骨干网、5G基站、企业网络等关键场景。随着5G基站与数据中心建设的浪潮兴起,华为、华三(H3C)等品牌光模块市场需求激增,国内光模块市场规模高达数百亿元。然而,在高利润驱动下,仿冒的黑灰产业悄然滋生。 2017年,陈某亮因组装、销售假冒知名品牌的光模块,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2019年12月起,尚在假释考验期的陈某亮重操旧业,伙同父亲陈某勇,通过网络平台向多名客户销售假冒知名品牌光模块,陈某亮负责进货、销售,陈某勇负责接发货。 2025年10月24日,经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认定陈某亮、陈某勇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裁定撤销陈某亮假释,与前罪未执行的刑罚并罚,判处陈某亮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判处陈某勇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二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上海彩票计划软件
第三分院检察官在审查证据材料过程中发现,陈某亮将其与客户聊天记录中的“OEM”“便宜的”“三码合一”等关键词,狡辩为“二手的”“成色不好的”“带包装的”;对于“原装11”“精仿”等表述,他则辩称“只是仿造的盒子包装,采购的光模块大部分都是二手回收的产品,我是被骗收到了假货”。 面对这些关键词代称的疑点,检察官细致梳理陈某亮与客户的聊天记录,发现其在与多名客户聊天中都明确表示并非原装商品,还多次要求客户、供应商删除相关聊天记录;其从某运营商处进购的原装正品华为万兆光模块的单价是85元,而从其他平台的采购价是40元左右,远低于正品市场价格。这巨大的进销差价,恰恰证实了陈某亮的知假售假行为。 检察官在办案中还发现,对其中部分光模块,陈某亮还专门改写编码以规避查处,同时通过擦拭外观、重新贴标签、配备包装及说明书等操作掩人耳目。检察官认为,即使其采购的部分产品确实为二手回收产品,但这种真假混销的行为,已然超出了合法销售二手产品的边界。 陈某亮还多次辩称“涉案金额没有一审判决认定的400万余元这么多”。为精准核定涉案金额,检察官结合聊天记录、网络销售台账,比对涉案资金账户流水,依法剔除正品商品交易金额,最终查实:2019年12月至2024年9月,陈某亮销售涉案假冒商品6万余件,涉案金额400万余元,确认一审判决认定的犯罪数额准确无误。 案件办理初期,陈某勇不承认自己与陈某亮的父子关系,声称不认识陈某亮,后续在承认父子关系、销售假货后,又突然翻供。检察官认真审查历次讯问笔录,发现陈某勇在侦查、审查逮捕阶段均承认知晓儿子此前被判刑的原因,对其帮忙发货的光模块是假冒品牌有明确认知。陈某亮与陈某勇的聊天记录也证实了其父子二人就涉案假冒光模块联系包装、发快递等事项。 2025年12月25日,上海市第三中级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检察员以查证的聊天记录为出发点,结合上诉人的进销价格、销售模式、前科背景以及同案关系人的供述、证人证言等全案证据,充分印证陈某亮销售假冒品牌光模块的事实,并从聊天记录及历次讯问笔录着手,全面论述了陈某勇在知晓陈某亮有前科、知晓是假货的情况下仍然帮其发货的事实。 检察机关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量刑适当,上诉人陈某亮、陈某勇的上诉理由不成立。二审法院同意检察机关的意见,裁定驳回陈某亮、陈某勇上诉,维持原判。今年3月24日,陈某亮被送交监狱执行刑罚。陈某勇在看守所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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