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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39906人,批准和决定逮捕24852人,不捕15393人。 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48841人,决定起诉41206人,决定不起诉8001人。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前5位的分别是:诈骗罪4765人、盗窃罪4084人、开设赌场罪3823人、危险驾驶罪3806人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3171人。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17个罪名中,已提起公诉312人,其中袭警罪274人,高空抛物罪19人,危险作业罪7人,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5人,催收非法债务罪4人,妨害安全驾驶罪3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42869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8.6%。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33893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32147人,占提出总数的94.8%。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32799人,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6.8%。其中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31246人,占提出数的97.2%。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2802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2656件,占监督数的94.8%。 2.纠正漏捕、漏诉。全市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1421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1694人。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书面提出纠正1271件次。已纠正1221件,占提出数的96.1%。 4.刑事抗诉。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99件。法院同期审结58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39件,占审结总数的67.2%。 5.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纠正数含2020年度发出)。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共书面提出纠正225件次,其中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98份,制发纠违类检察建议127份。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257件,占提出数的105.3%。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纠正数含2020年度发出) 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243人,同期已纠正244人,纠正率100.4%。对监狱、看守所监管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37件,同期已纠正148件,纠正率108%。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27人,同期已纠正350人,纠正率107%。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9件,同期已纠正19件,纠正率100%。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4人。同期,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11人。 二、民事检察(采纳数含2020年度发出)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382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53件。法院同期审结53件,共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51件,再审改变率96.2%。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3件,法院同期采纳71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5件。法院同期采纳47件,占提出数的104.4%。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07件。法院同期采纳117件,占提出数的109.3%。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的抗诉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32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的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6件。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122件,主要集中在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和劳动争议。 (五)民事跟进监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跟进监督案件5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1件。 三、行政检察(采纳数含2020年度发出)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92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3件,法院同期裁定再审2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件,均获法院采纳。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10件。被监督单位同期采纳214件,占提出数的101.9%。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443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 (一)立案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331件,其中民事类立案456件,占立案总数的19.6%;行政类立案1875件,占立案数的80.4%。立案办理新领域案件591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1484件,其中发出民事公告358件,占诉前程序总数的24.1%;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126件,占75.9%。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124件,占同期立案数的5.3%。其中民事122件,占提起诉讼总数的98.4%;行政2件,占1.6%。 同期,法院作出一审裁判125件,判决支持121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 (一)审查逮捕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29人,不捕168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357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49人,不起诉257人。审结时附条件不起诉128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的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429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特殊预防2次,开展社会调查1462次。开展法治巡讲123次,受众人数5.3万余人;开展法治讲座599次,,受众人数47.8万余人。 六、控告申诉检察 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51953件。受理刑事赔偿申请9件,审查后决定给予赔偿7件。 受理国家司法救助454件,实际救助450件,发放救助金674.8万元。 七、办理知识产权案件情况 (一)刑事检察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1197人,不捕930人;起诉2133人,不起诉291人。 起诉案件所涉罪名主要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为977人和927人,二者合占起诉总数的92.4%。 (二)民事检察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涉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的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12件,其中知识产权合同纠纷2件,权属、侵权纠纷10件;涉及著作权7件、商标权3件、专利权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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