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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至6月 上海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2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6190人,批准和决定逮捕3038人。 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4692人,决定起诉8257人。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前5位的分别是:危险驾驶罪924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896人、开设赌场罪793人、盗窃罪731人和诈骗罪679人。 全市检察机关共不捕3370人,决定不起诉2103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8708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5.3%。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7004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6781人,占提出总数的96.8%。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6881人,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8.2%,其中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6671人,占提出数的98.4%。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489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361件,占监督数的73.8%。 2.纠正漏捕、漏诉。全市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151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227人。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书面提出纠正297件,已纠正128件,占提出数的43.1%。 4.刑事抗诉。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10件。法院同期审结19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11件,占审结总数的57.9%。 5.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书面提出纠正20件;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12件。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83人,同期已纠正83人,纠正率100%。对监狱、看守所监管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9件,同期已纠正19件,纠正率100%。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6人,同期已纠正33人,纠正率91.7%。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2人。同期,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5人。 二、民事检察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79件。提出监督意见65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28件。法院同期审结5件,共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5件,再审改变率1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6件,法院同期采纳11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件,法院同期采纳1件。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4件,法院同期采纳6件。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的抗诉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12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的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1件。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55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21件。 三、行政检察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72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件。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8件,被监督单位同期采纳13件。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61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 (一)立案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46件,其中民事类立案105件,占立案总数的19.2%;行政类立案441件,占立案数的80.8%。立案办理新领域案件70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323件,其中发出民事公告108件,占诉前程序总数的33.4%;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215件,占66.6%。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35件,均为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占同期立案数的6.4%。 同期,法院作出一审裁判15件,判决支持15件。 (四)办案效果方面 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挽回、督促修复、清理林地、耕地及其他土壤26.6亩;督促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4.9万余吨;督促关停和整治各类企业28家;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26.9万元;督促查处、收回销售、流通中的假冒伪劣食品4320公斤。 五、未成年人检察 (一)审查逮捕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6人,不捕45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79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35人,不起诉74人。审结时附条件不起诉26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72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特殊预防42次,开展社会调查584次。开展法治巡讲受众人数5600人;开展法治讲座受众人数62.5万余人。 六、控告申诉检察 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12872件。受理刑事赔偿申请2件,审查后决定给予赔偿1件。 全市对有回复条件的2489件信访7日内回复率为100%;对符合检察机关受理条件导入司法救济程序的案件,3个月内办理程序或结果答复率96.7%。 受理国家司法救助125件,实际救助113件。 七、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嫌疑人32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15人。受理审查起诉68人。经审查,决定起诉45人。 八、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嫌疑人共批准和决定逮捕89人,起诉288人。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4件。 九、知识产权检察履职情况 (一)刑事检察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82人,不捕88人;起诉333人,不起诉74人。 起诉案件所涉罪名主要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为150人和134人,两罪合计占起诉总数的85.3%。 (二)民事、行政检察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涉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1件,为知识产权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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